学生宿舍是广大学生生活、学习的重要场所,为了确保公共设施及广大学生的财产、人身安全,特作如下规定:

一、听从宿管老师安排,尊重、配合管理人员工作,举止文明、行为得体;珍惜卫生清扫人员的劳动,自觉的将废弃物清理到指定位置。

二、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,维护宿舍楼内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,做到不大声喧哗、不打闹、不赌博、不酗酒、不吸烟、不留宿非本室人员。

三、不在公共场所乱涂、乱画、乱贴、乱划;不损坏学院配备的各类设施,妥善保管卫生清洁用品。

四、不在楼道内搞体育活动,如拍球、踢球、打球等。

五、积极参加公益活动,自觉维护宿舍楼内公共场所及个人居住宿舍的卫生,确保整洁、卫生、干净。

六、勤洗被褥、衣物,讲究个人卫生,按时作息,保持充沛体力,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中去;不晚归,不外宿,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。

七、不乱扔杂物,不乱泼水,不随地吐痰、不做违反社会公德的事情。

八、不使用、存放各类违章电器。主要包括:电炉、电热褥、电热杯、电暖气、电饭煲、电热锅、电烙铁、电炒锅、热得快等,学校宿舍有限电功率系统,使用大功率用电器会导致断电。

九、不使用蜡烛、酒精灯、酒精炉、液化气灶具、煤油炉,不存放煤油、汽油、油漆、酒精等各类易燃、易爆物品。

十、不使用二手电器,不在宿舍内私接乱接电线、网线等。

十一、不私自更换门锁、不转借、配置宿舍钥匙及各类学生证件。

十二、不观看、收藏、传播、制作淫秽书刊或光碟等非法出版物。

十三、同室人员应团结友爱,互相融洽关系,不做影响团结的事件。

十四、不做危险动作,不在楼道内存放自行车,确保通道畅通。

十五、节约水电,做到按时熄灯,人走门关、灯灭、水停,提倡节俭新风 。

以上规定,希望自觉遵守。如有违反,一经查实,报请学院参照相关奖惩制度对其做出相应处理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学生处宿管科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2年9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