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校勤工俭学服从学生处的领导和管理,主要负责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人员的配备和管理。通过设立该中心,既可为我校部分经济有困难的同学做一些实事,又可为我校广大学生提供锻炼实践能力的平台,同时也进一步规范了我校学生管理工作。

一、学生处勤工俭学中心职责:

(一)负责对勤工俭学的学生劳动态度和思想表现进行考核,根据规定和协议发放勤工助学报酬;

(二)给特困生优先安置劳务岗位,确保学生和用人部门合法权益,同时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和专业课学习;

(三)为学生与用人单位牵线搭桥,协调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纠纷。

二、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,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,要加强以下工作:

(一)勤工助学活动不能与学校正常教学相冲突。

(二)擅自外出参加勤工助学活动,发生问题及严重后果的由本人负责。

(三)不得安排学生参加高空作业、受严重污染等极易造成伤害和危害的岗位劳动。

三、对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学生的要求:

(一)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不影响教学及正常学习、生活秩序;

(二)由于校内岗位有限,我们将优先安排学习成绩优异、工作能力强、家庭经济情况确有困难的同学。一般经济情况很好的、成绩差的同学我们不提倡申请校内勤工俭学岗位。

四、勤工俭学的岗位安排

勤工俭学工作主要依托各种人脉关系,为各部门提供固定的学生勤工助学岗位。勤工俭学岗位安排是以贫困生、品学兼备生优先为原则,尽可能为广大的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。

“勤工俭学协会”聘用同学的条件是:

1 、贫困的同学优先;

2 、学习态度端正,行为习惯良好;

3 、做事积极主动并且有责任感;

4 、有一定的耐挫能力;

5 、能服从组织或岗位老师的安排。

五、勤工俭学工作的申请

1、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学生向勤工俭学协会提出申请,按要求认真详细填写申请表后给协会,协会认真审核后决定是否给予批准。

2 、岗位经审批后勤工俭学协会将按要求选拔或推荐合适人员上岗;

3 、被安排的学生根据勤工俭学协会办公室具体规定参加岗位工作。

4 、对在工作中不负责任的同学,我们将给予批评和教导,若屡教不改者,勤工俭学协会将取消其勤工俭学岗位。

六、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的几点说明 ;

1、勤工助学中心将本着公平、公正的原则安排学生勤工助学岗位,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;

2 、学生处有责任及义务对勤工助学工作实行监督和考核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学生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