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处分条例
第一条 为加强校风、校纪的建设,维护正常军事化管理、教学、生活秩序,优化育人环境,根据国家教育部《普通中职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条例。
第一条 为加强校风、校纪的建设,维护正常军事化管理、教学、生活秩序,优化育人环境,根据国家教育部《普通中职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条例。
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是学校学生资助管理的重要部门,日常在主管院长的指导下,负责学生资助的具体实施工作,其工作职责如下:
学校军事化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,必须充分发挥军事化管理办公室及学生处的监督、指导职能和教官的直接管理作用。采用目标管理,完善和加强对教官工作的考核,采取有效的检查、评比措施,加强制度的落实工作,奖优罚劣,真正起到管理育人的作用,以促进军事化管理深入扎实的开展。
为在学生中树立榜样、鼓励先进,提高我校学生军事化管理工作的水平,经研究决定,学校将开展评选 “军事化管理三大标兵”活动。现将具体办法公布如下:
为贯彻平安第一,预防为主的方针,为加强我校宿舍平安监督管理,确保在可能发生的事故后,迅速、有序、有效地展开应急与救援行动,减少学校财富经济损失,维护师生的生命平安,根据省、市、县有关精神,根据本校实际和宿舍安全的总体要求,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预案。
打架斗殴是严重威胁他人生命和健康的的行为,尽管学校坚决杜绝打架斗殴的发生,对学生暴力行为从重从严从速处理,情节严重的还移交公安机关处理,但一直以来,学生打架斗殴的事件还是屡禁不止,打架斗殴成了当前危及学生安全的、破坏校园稳定的一大隐患。
我校勤工俭学服从学生处的领导和管理,主要负责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人员的配备和管理。通过设立该中心,既可为我校部分经济有困难的同学做一些实事,又可为我校广大学生提供锻炼实践能力的平台,同时也进一步规范了我校学生管理工作。